为确保各种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特针对救护培训用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如下管理规定。
一、教学培训部负责对救护培训用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
二、各种设备设施应建立档案并记录日常使用情况以备查阅。
三、培训设备应具备适当的数量和种类,以满足培训课程的要求,如人体模型、急救用品、心肺复苏模型等。新购置的设备经验收入库,方可使用。
四、培训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根据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五、设备管理人员应每月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安全和功能正常,并记录维护情况、故障修复、更换等相关信息。如遇有遗失或损坏的,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六、如发现设施或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或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
七、操作人员使用各种设备时,需严格按照其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八、对于各种设备设施的损坏或遗失要查明情况,视情节严重、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九、各种设备严禁私自转借他人,严禁私自带出使用。
十、因外出培训工作要借出设备的,须经中心主任或部门主管书面签批后,方可领取设备,并填写出库登记,详细记录用途、使用时间和领用人等信息。使用后应及时返还,设备管理人员在对设备进行验收确认后,进行设备归还入库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