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培训中心业务水平,适应培训和教学工作的需要,规范和促进培训教师的专业化发展,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专职师资的业务管理由教学培训部负责。
二、专职师资的招聘由综合支持部和教学培训部配合完成。岗位要求如下:
1、品格端正。遵守教师的行为规范。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专业师资证书。
3、具备三年以上的专业培训经验,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
4、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现代化的教学工具。
5、具备高效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6、教学培训部其他的业务考量。
三、教学培训部应结合中心的业务情况制订详细的专职师资培训计划,以提高专业师资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培训方式包括:研讨、观摩、讲座和与外部交流等。教学培训部需做好每个专业师资的培训档案和培训效果记录。
四、专业师资人员应根据市场需要和受训学员需求,制定适合中心培训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上报教学培训部主管和中心主任审核通过后,在培训课程中予以实施。
五、专业师资的考评
教学培训部可通过课程旁听、课后调查问卷等形式对专业师资的能力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培训组织和管理能力、教学培训效果、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等。
考评的结果应及时向专业师资人员进行反馈,以促进教学培训质量的提高。
教学培训部还应建立教师绩效评估体系,明确评估指标和评估周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
中心会根据市场变化和培训需求,不断完善专职师资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