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和韧性应急技术服务中心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保障北京知和韧性应急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业务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中心章程,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旨在明确财务权责、加强风险管控,为中心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实财务保障。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经济业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收支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1.账务处理:依据合法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明细账,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账务核算,编制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等财务报表。
2.预算管理:协助综合支持部汇总各部门预算,每季度末出具《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列明预算执行进度、差异原因及改进建议,报送管理层决策参考。
3.税务工作:每月15日前完成纳税申报,妥善保管税务资料,配合税务检查。负责在税务机关指定平台完成数电发票的领用、开具信息维护与管理。
4.档案管理: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按月整理归档,电子档案同步备份至中心专用硬盘,数电发票按业务类型分类存储,并打印数电发票纸质件与相关凭证配套装订保存,纸质与电子档案均按规定期限保管。
1.资金收付:每周五办理银行收支业务,确保账实一致。每月底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编制余额调节表。
2.票据管理:在税务机关指定平台完成数电发票的领用、开具信息维护与管理,登记使用台账,作废数电发票需在系统中操作并注明原因,打印纸质件留存。
3.费用报销:审核线上报销单及原始票据合规性,符合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银行付款操作。
4.印章管理:保管财务专用章,与法人章分人保管,使用时需由线上完成印章使用审批,并登记《印章使用登记表》。
1.时间要求:综合支持部应在每年的十月至十一月按照既往年度经验和工作发展计划编制好下一年度财务预算。
2.编制原则: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防止超支和不合理支出。
3.编制流程:业务部门在线上系统填报《部门预算申请表》,由综合支持部审核汇总,平衡收支后形成初稿提交理事会通过会议审议,修改完善后正式下发。
1.各部门严格按预算执行,超预算支出需通过线上系统提前提交《预算调整申请》,单笔超5000元支出须经审批批准。
2.财务部门每月通过系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每季度出具分析报告,对偏差超10%的项目重点说明。
1.营业收入包括培训费收入、项目服务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中心损益的真实性。
2.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账外或作其他处理。
收入类型 | 管理要求 | 确认方式 |
培训收入 | 签订服务协议,在税务机关指定平台开具数电发票 | 完成培训后次月确认 |
捐赠收入 | 签订捐赠协议,注明资金用途,定期向捐赠方线上反馈使用情况,在税务机关指定平台开具数电发票 | 收到捐赠款物时确认 |
项目服务收入 | 依据项目合同约定,完成项目服务节点后,在税务机关指定平台开具数电发票 | 按项目合同约定的结算节点确认 |
其他收入 | 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按实际发生情况,在税务机关指定平台开具数电发票 | 按相关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
1.所有收入在税务机关指定平台开具数电发票,同时打印纸质件与电子信息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2.作废数电发票需在系统中进行红冲操作,将红冲记录与原发票信息关联,纸质件与电子件配套留存备查。
3.捐赠票据专项管理:接收社会捐赠时,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并在票据备注栏注明捐赠限定用途(需与章程业务范围一致)。捐赠票据存根联按月整理归档,同时建立《捐赠票据使用明细表》,详细登记捐赠人信息、捐赠金额、票据编号及款项使用去向。
1.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中心运营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中心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2.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财务人员应该按照分期匹配原则,即将成本分配到相应的会计期间,与相应的收入进行匹配。这可以确保成本和收入的关系得到合理的反映,提供有关项目和服务的成本信息,以便管理层做出更明智的市场决策。
1.所有支出通过线上审批系统按以下流程执行:
支出金额 | 审批流程 |
1000元以下 | 经办人在系统填写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线上审批→财务审核→出纳付款 |
1000-50000元 | 经办人在系统填写报销单→部门负责人线上审批→财务审核→理事长审批→出纳付款 |
50000元以上 | 经办人在系统填写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线上审批→财务审核→理事会线上决议→理事长线上审批→出纳付款 |
2.所有费用报销需按以下要求执行:
(1)费用报销需提交数电发票及其他合规票据,通过线上报销系统完成审批。
(2)报销内容需与实际业务相符,严禁虚假报销。
(3)所有报销单需在业务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仅保留少量备用金用于紧急小额支出,备用金限额为2000元。支出后及时通过银行转账补充,确保备用金余额稳定。严禁白条抵库,每月对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盘点记录。
1.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银行账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1.对应收账款,每季末做一次账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中心主任和相关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账。
1.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综合支持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管理和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出纳岗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台账。
2.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账,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1)交通运输设备5年
(2)通讯设备、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3年
(3)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3.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4.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综合支持部审核后,经中心主任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1.无形资产指被中心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1.每月15日前通过财务系统生成上月财务报表,每年度财务报告需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1.内部监督:监事每半年度抽查财务凭证,包括数电发票的开具与使用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财务检查,重点检查数电发票是否按规定开具、作废,电子与纸质档案保存是否合规等。
2.外部监督:积极配合民政、审计、税务部门检查,及时整改问题。
1.会计档案的管理是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访问性的关键过程。建立一个良好的档案组织结构,根据特定的分类标准和规则对文件进行分类。选择合适的存储介质和设备来保存会计档案,如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或云存储。确保存储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采取必要的备份措施以防止数据丢失。
2.每月15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数据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
3.根据法律、税务和监管要求,确定各类会计档案需要保留的时间期限。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性,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或篡改。采取措施限制对档案的访问权限,只授权给需要了解和处理这些信息的合适人员。
1.内部借阅需在系统填写《档案借阅申请》,经负责人线上批准,借阅期限不超过7天。如需借阅数电发票电子文件,需额外注明用途。
2.外部单位借阅需持介绍信电子版,经中心主任线上批准,并在系统登记借阅信息。
1.中心开展的各类经济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服务、项目合作、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金额超过5000元的,均应签订书面合同。
2.虽金额未达5000元,但业务性质重要、风险较高或涉及长期合作关系的,经管理层评估后,也需签订合同。
1.起草与审核: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起草合同初稿,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初稿完成后,提交至法务顾问(或具备法律知识的专人)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核,重点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有无潜在法律风险。法务顾问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意见。
2.签订与备案:经法务审核通过的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署后的合同原件一份交对方,一份在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交至综合支持部存档备案。
1.履行跟踪: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负责合同履行的跟踪与执行,定期向管理层汇报履行进度。如遇履行困难或对方违约,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管理层报告。
2.变更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条款,由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及对中心权益的影响,按原合同签订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综合支持部负责合同的归档与保管,按照合同类别、签订时间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合同档案目录。纸质合同存放于专门的档案柜,电子合同存储于加密的服务器文件夹,确保合同信息安全。
2.合同保管期限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心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一般经济合同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重要合同永久保存。保管期间,需保证合同的完整性,便于随时查阅调阅。
1.安全性优先:中心投资活动以保障资金安全为首要目标,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避免高风险、投机性投资行为。
2.合法性合规:所有投资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规定以及中心章程,确保投资行为合法合规。
3.收益合理:在保障资金安全和合法合规前提下,追求合理投资收益,提升中心资金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1.项目调研:投资意向提出后,由综合支持部会同相关专业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调研,收集项目背景、市场前景、财务状况、风险评估等信息,形成《投资项目调研报告》。调研时间根据项目复杂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评估论证:组织内部专家及外部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分析投资可行性、预期收益、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出具《投资项目评估报告》。评估论证应在收到调研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决策审批:投资项目经评估论证后,提交理事会审议决策。理事会根据评估报告及中心发展战略,对投资项目进行投票表决。投资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投资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需全体理事一致同意。
1.投资执行:投资项目经理事会批准后,由综合支持部负责具体执行,按照投资协议和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股权登记等手续,确保投资活动顺利实施。
2.跟踪监控:投资执行过程中,综合支持部定期(每季度)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监控,收集项目运营数据、财务报表等信息,分析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收益实现情况及风险变化情况,形成《投资项目跟踪监控报告》,报送理事会。如发现投资项目出现重大风险或偏离预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或止损。
1.投资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或因其他原因需要退出时,由综合支持部提出投资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方式(如股权转让、清算退出等)、处置价格、时间安排等内容,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2.投资处置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确保处置过程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最大限度收回投资本金和收益。处置完成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和档案整理。
本制度由中心理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北京知和韧性应急技术服务中心